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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. 1、举报前,需了解关于举报的相关规定,具备举报的相关常识。
2、请认真填写“网上举报登记表”。填写完毕后,系统会反馈对所填写的信息确定与否;如果点击“确定”,系统就会自动把信息发送到我院网站的安全数据库中;如果点击“重填”,就会返回原先填写的“网上举报登记表”,可以进行修改。
3、系统收到举报信息后,会自动反馈回一个编号和相应的密码,这个编号和密码就是实现交互功能的关键,举报人须记录在安全地方,并妥善保管。
4、举报人如果想知道自己举报内容的受理和处理情况,可以通过“举报信息查询”页面,凭编号和密码登录查询。我们承诺在举报后的三个月内,做出回复。如果需要补充或修改举报内容,可以在“补充信息”栏目中填写。
5、我院鼓励实名举报。如系实名举报,我院将在受理后的五个工作日内,通过“举报信息查询”页面反馈举报线索的受理情况。
6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《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》和《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》,我院派专人负责管理“网上举报”线索,严格保密制度,确保举报人安全。
7、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线索,经侦查属实,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,我院将在“举报信息查询”页面中公布,举报人可以登录进行查询,或者我院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及其他方式通知。举报人可以凭编号和密码领取举报奖励金,领取的时间可由举报人通过“举报信息查询”页面中的“补充信息”栏目预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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